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由深圳市高氏粘合剂制品有限公司和高春生先生出资建设,成立于2013年8月22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3076861763A,注册资本3000万元,地址位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工业园高航路2号。主要经营范围包含:聚酯多元醇、TPU材料、聚氨酯树脂、丙烯酸乳液、环氧乳液、水性(环保)涂料、水性粘合剂、涂料助剂、氟碳涂料、聚氨酯涂料、粉末涂料、环保树脂、聚酯树脂、乳化剂、环氧固化剂、聚氨酯固化剂、UV单体、电解液、超纤、氨纶(以上二十项不含危险化学品);溶剂型粘合剂(压敏胶),油画上光油(UV涂料)、PU树脂(溶剂型聚氨酯树脂)、丙烯酸烘漆(丙烯酸磁漆)、聚酯树脂清漆、环氧防腐漆、醇酸树脂涂料、陶瓷涂料、有机硅树脂、包装材料和塑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或代理丙烯酸漆稀释剂、聚酯漆稀释剂、丁酮、丙酮、甲苯、甲醇、乙酸甲酯(醋酸甲酯)、乙酸正丁酯(醋酸正丁酯)、乙酸乙酯(醋酸乙酯)以及设备、原料、产品、技术和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物流;房屋出租、房地产开发销售。 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取得永利总站ylzz55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0]1110号,许可范围:溶剂型粘合剂(17160t/a)、PU树脂(聚氨酯胶黏剂、聚氨酯固化剂)(2205t/a)、固体粉末树脂(粉末涂料)(6kt/a),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8日;2023年8月4日取得吉安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吉危化经字[2023]360800000049,许可范围:丙烯酸异辛脂1000吨/年、丙烯酸丁脂1000吨/年、丙烯酸1000吨/年、二甲苯1000吨/年、丙烯酸甲酯1000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1000吨/年、醋酸乙烯500吨/年、甲醇1000吨/年、甲苯1000吨/年、醋酸乙酯2500吨/年、苯乙烯600吨/年、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1000吨/年、碳酸二甲酯800吨/年、丁酮800吨/年、100#溶剂油(三甲苯、高沸点芳烃)1000吨/年、固化剂1000吨/年、丙烯酸树脂500吨/年、三乙胺500吨/年、异丙醇500吨/年、丙烯酸乙酯1000吨/年、环氧固化剂500吨/年、溶剂型涂料8000吨/年、混合溶剂1000吨/年、甲基丙烯酸500吨/年、醋酸甲酯800吨/年、丙酮800吨/年、1,4-丁二醇500吨/年,有效期至2026年8月3日。 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前期已验收项目有:“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助剂研发生产项目(一期工程中的溶剂型粘合剂17160吨/年、水性粘合剂9870吨/年、粉末树脂6000吨/年、环保型PU树脂2205吨/年)”及“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仓库”。目前“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助剂研发生产项目(一期)”中的部分其余项目正在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653号修正)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2017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修正)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023年8月4日该企业取得吉安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吉危化经字[2023]360800000049,许可范围:丙烯酸异辛脂1000吨/年、丙烯酸丁脂1000吨/年、丙烯酸1000吨/年、二甲苯1000吨/年、丙烯酸甲酯1000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1000吨/年、醋酸乙烯500吨/年、甲醇1000吨/年、甲苯1000吨/年、醋酸乙酯2500吨/年、苯乙烯600吨/年、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1000吨/年、碳酸二甲酯800吨/年、丁酮800吨/年、100#溶剂油(三甲苯、高沸点芳烃)1000吨/年、固化剂1000吨/年、丙烯酸树脂500吨/年、三乙胺500吨/年、异丙醇500吨/年、丙烯酸乙酯1000吨/年、环氧固化剂500吨/年、溶剂型涂料8000吨/年、混合溶剂1000吨/年、甲基丙烯酸500吨/年、醋酸甲酯800吨/年、丙酮800吨/年、1,4-丁二醇500吨/年,有效期至2026年8月3日。 受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在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范围为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现役生产装置即:(1)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助剂研发生产项目(一期工程中的溶剂型粘合剂17160吨/年、水性粘合剂9870吨/年、粉末树脂6000吨/年、环保型PU树脂2205吨/年);(2)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项目。包括建筑与消防、电气、防雷防静电、供排水、空压站、各装置区冷冻站、危险化学品储存与运输等单元的安全生产条件。该公司正在建设、试生产但未验收的装置及其他正在报批拟建(在建)项目、场外运输等均不属于此次评价范围。企业目前的在役产品均为2015年4月设计,2015年6月23日取得设计批复,2020年8月进行了设计变更,2020年9月27日取得了永利总站ylzz55的批复,主要设计依据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验收评审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因其设计依据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本次现状主要评价依据以设计、设计变更及验收为准。 评价报告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2004年9月8日公布)进行编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说明、被评价单位概况;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评价单元的划分依据和结果、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依据和采用的方法、定量定性评价结果、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的预测和模拟结果、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结论及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报告附件十一个部分。本报告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危险度等评价方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的特点,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了评价结论。本评价报告可作为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监察的依据。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赵俊俊 | 1600000000200716 | 029041 | |
项目组成员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报告编制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报告审核人 | 占兴旺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过程控制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序号隐患描述存在部位建议整改措施1. 罐区物料标识不清晰,人体静电消除器故障,部分管道无介质流向及标识。600罐区完善管道标识及物料标识,修复静电消除器。2. 307车间外水浴槽上起重机缺少导绳器、限位器;307甲类车间完善起重机或者拆除起重机。3. 锅炉房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高度不规范;锅炉房应按照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4. 405甲类仓库、309粘合剂分装厂房等洗眼器保护半径不足15m,应增设;405甲类仓库、309粘合剂分装厂房405甲类仓库、309粘合剂分装厂房按照要求增设冲淋洗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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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装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和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坍塌、车辆伤害、粉尘、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和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粉尘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 原料:丙烯酸、丙烯酸甲酯(抑制了的)、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异辛酯、乙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过硫酸钠、甲苯、乙酸乙酯、甲醇、环氧树脂(液体、固体)、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丙烯酸树脂、引发剂(过硫酸钠)、氮气(压缩的)、丙烯腈、苯乙烯、丙二醇甲醚、天然气、柴油、氨水、氢氧化钠等。 产品溶剂型粘合剂(压敏胶、有机硅粘合剂、环氧胶及UV胶)、PU树脂(聚氨酯胶黏剂、聚氨酯固化剂)等。 该企业储存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二甲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乙酸乙烯酯、甲醇、甲苯、乙酸乙酯、苯乙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碳酸二甲酯、丁酮、100#溶剂(三甲苯、高沸点芳烃)、固化剂、丙烯酸树脂、三乙胺、丙烯酸乙酯、异丙醇、环氧固化剂、溶剂型材料、混合溶剂、甲基丙烯酸、乙酸甲酯、丙酮、乙二醇丁醚、甲基异丁基酮、正丁醇、丙二醇单甲醚、羟基丙烯酸树脂、氟碳树脂(溶剂型)、乙酸正丁酯(醋酸正丁酯)、溶剂型粘合剂(压敏胶、有机硅粘合剂、环氧胶、UV胶及丙烯酸粘合剂)、金属涂料(环氧涂料、醇酸涂料、丙烯酸涂料)/不粘锅涂料(氟碳涂料、氨基树脂涂料、环氧富锌底漆)/陶瓷涂料(聚氨酯涂料、聚脲涂料、UV光固化涂料)/稀释剂(丙烯酸漆稀释剂、聚酯漆稀释剂)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办函〔2017〕120号,[2018年修订]703号,国办函[2021]58号),该公司涉及的原料甲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经营涉及的甲苯、丙酮、丁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公司目前在役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公司目前在役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该公司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该公司生产涉及的2,4-二异氰酸甲苯酯(TDI)列入高毒物品目录。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公司涉及的甲醇属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第六条,天然气作为燃料气,适用于《燃气管理条例》,不适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该公司目前在役产品企业已出具说明,“经查阅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备案通知书等资料,并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其中PU树脂、粘合剂属于12.12类中改性型和水基型胶粘剂(主要应用纺织、薄膜、标签、新能源等领域);涂料属12.7类中高性能防腐涂料(主要应用远洋集装箱、桥梁、高铁、重工机械等领域)。以上产品均归类于“鼓励类”,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公司涉及的原料甲醇、甲苯、乙酸乙酯、丙烯酸、丙烯腈、苯乙烯、乙酸乙烯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的丙烯酸、甲醇、甲苯、乙酸乙酯、苯乙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中规定,本企业目前不涉及危险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附件B.3节重大危险源辨识,该公司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有:600储罐区、405 1号甲类仓库单元、406 2号甲类仓库单元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2.安全生产条件 1)该公司生产装置与居民区和周边企业最近装置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该公司与周边敏感场所距离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2)若遇百年一遇洪水、雷电灾害天气、大风天气,或因施工质量、年久失修等因素,可导致厂区发生洪涝灾害、雷电灾害、大风灾害。该公司厂内设有完善的排涝设施,能满足企业在强降雨时的排水能力,设有防雷设施并检测合格。周围环境无其他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 3)根据报告A.4节个人、社会风险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计算,该公司各装置的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不存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4)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符合规范规定,满足防火距离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该地区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该公司采取了抗震设施。 6)该公司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7)该公司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配备了防毒面具及防护用品,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8)该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实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公司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9)根据多米诺分析可知,该项目产生多米诺半径最大的为甲苯储罐容器整体破裂、管道完全破裂、阀门大孔泄漏,多米诺半径为以甲苯储罐为中心,半径为35m的蓝色圆形包络范围内,涉及厂区内罐区及附近场所,多米诺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可能受损;产生的多米诺半径均在厂区内,不会对周边企业产生影响。 10)该公司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82.1分,为黄色区域(或一般风险区域)(III级),属一般风险区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11)该公司涉及1条重大安全隐患,主要是①锅炉房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高度不规范。罐区PLC控制柜鼠标不防爆,309车间东侧空调不防爆。 12)对于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我们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3.评价结论 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变更的,根据变更管理制度,进行了变更程序管理。现场与设计及设计变更一致。PLC和SI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存在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已整改完毕,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状况符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及经营条件。 4.建议 1)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投入,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和对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检测、控制设施,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度,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对本报告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对尚未进行整改到位的隐患应切实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保证整改资金到位,及时消防或控制隐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 3)压力表、安全阀以及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器属于强检仪表,必须保证其按期进行检测,保证其灵敏可靠,建立完整的档案记录和检验记录。 4)经常检查危险场所有毒、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可靠性,随时检测空气中检测对象的浓度。应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2019标准设置、使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进行显示报警。 5)生产过程中SIS系统、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在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6)应将工艺、设备、生产组织方式等方面发生的变化纳入变更管理,或在变更时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7)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应按要求组织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每 3年运用 HAZOP 分析法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编制 HAZOP 分析报告。 8)该公司对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变更的,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明确不同部门的变更管理职责及变更的类型、范围、程序,明确变更的事项、起始时间、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修改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开展变更相关的培训等。并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9)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是生产过程中最易发生事故的场所,应严格工艺纪律,加强工艺控制,防止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10)随时了解事故应急救缓的先进技术和装备、工具的发展情况,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和装备提高事故应急救缓的能力。应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并与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更新改进。 11)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应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贯彻全部生产过程中。 12)企业目前针对已验收的在役生产工艺按照《永利总站ylzz55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21年12月24日永利总站ylzz55印发,赣应急字〔2021〕190 号)的要求,于2022年07月06日委托北京慎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诊断市级检查项目江西省高精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提升诊断报告》。依据《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77号),企业目前正在进行自动化提升工作,并应于2025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提升改造工作。 13)企业目前设计说明中“原403 1号乙类仓库中储存的锌粉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移至405 1号甲类仓库设置专库储存”,锌粉为非本项目使用原料,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为后期项目原料,现场尚未储存该物料,后续设计及验收中应核实其火灾类别及储存场所要求,设计合理的储存场所。 14)企业目前控制室所因标准规范要求已整改搬迁至厂前区210办公楼内,目前该210办公楼属于后期项目设计验收内容,尚未验收,后期企业应严格完善其三同时手续。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8.3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2.13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佐仁、徐志平、企业、赵俊俊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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